2016-05-11 点击数:242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通知

(粤教基函〔201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各地幼儿园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按照儿童的成长规律规范保教行为,积极深化改革,有效促进了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但也有一些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不正确,办园行为不规范,出现简单搬用小学课程、教材内容与教学方式,强调知识技能灌输,减少游戏活动和户外活动等小学化现象。这些做法超越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违背了学前儿童的认知规律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容易使学前儿童形成不良的学习习惯,产生厌学、畏惧等不良情绪,影响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影响了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误导了家长,对我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性,切实把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作为当前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组织教育部门的干部和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园长和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科学安排教育保育的内容、形式、方法,创设具有美化、游戏化、儿童化和教育化特点的育人环境。

二、科学保教,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前儿童实施全面教育的同时注重个别差异,要尊重和爱护儿童,严禁以任何形式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儿童人格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科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教育内容要体现时代性、科学性、趣味性、启蒙性、综合性和生活性,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教学方法要有直观性、趣味性、操作性,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灵活运用集体、小组、个别等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和游戏中,让儿童主动、快乐地学习。避免抽象、单调、机械的学习方式,避免机械背诵为主的教学活动。不得搬用小学课程和教材,不得选取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汉字等内容进行教学并布置家庭作业。不得对学前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禁止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汉字等作为评价学前儿童发展水平的标准。不得对学前儿童以学习成绩排名次和分高低。不得占用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时间,保证儿童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园3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寄宿园2小时)以上。要按年龄分班并控制班额。努力培养学前儿童健全的心理、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三、严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严格实行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已在岗但因学历等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达到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到学前教育机构任教的,须经过由省统一制定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课程的岗前培训,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上岗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保健和后勤人员上岗证。要逐步辞退没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和没有上岗证的保育员、保健和后勤人员,及时清退不合格或不适合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的教职工。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规定,对不符合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学校要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幼儿教师培养质量。积极构建多元、开放、多向竞争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加强班级活动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组织、活动材料提供、小组活动开展等题教学研究,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学前教育机构开展英语教育的,必须由具备英语专业(或学前教育英语方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英语专职教师任教。

四、加强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管理

    欠发达地区人口稀少、偏远的农村地区需设置小学附设幼儿园、幼儿班或学前班的,应事先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幼儿班或学前班应符合幼儿园的有关规定,包括环境布置、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配置、作息制度、课程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小学附属的幼儿园、幼儿班或学前班要做到五个相对独立:园舍、教学、活动场地等要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幼儿园的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等要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档案等日常行政管理要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幼儿园作息、用餐等安排要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幼儿园的收支、经费管理及运作等要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

五、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设立规范办园行为举报电话,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对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把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和等级幼儿园、规范化幼儿园验收的依据。省一级幼儿园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等级称号。学前教育机构应通过专业培训、家长学习栏、家园联系手册等方式与家长保持沟通和联系,让广大家长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的宗旨、意义、形式和目的,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促进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内各有关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

 

 

广东省教育厅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